違規與行規
然而,為外人難以理解的是,這些教輔報紙常常有身份的尷尬。嚴格說來,它們之中有相當一部分又有“違規”之嫌。
“違規”來自何處?就是“一號多刊”、“一號多版”。
按照新聞出版總署2005年公布的《報紙出版管理規定》中第三十二條規定:“一個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只能對應出版一種報紙,不得用同一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出版不同版本的報紙。出版報紙地方版、少數民族文字版、外文版等不同版本(文種)的報紙,須按創辦新報紙辦理審批手續。”
“不可能回到原來的狀態了。現在想以一張簡單的報紙滿足多方面的需求是不可能的。”寧楠表示。
這就是教輔報紙目前的兩難境地:要生存,就必須多版本;否則,就別辦。
“危害顯而易見。”諸榮會表示。
“其一,人人都是違反法規,法規的意義又何在?即便在業內人看來是正規的教輔報紙,形象上總是受到損害。”
“其二,更大的危害在于不法之徒,渾水摸魚,莫名其妙地進入教輔行業,外行人也搞不清。而且一些非教輔類正規報刊兼搞教輔的現象也日益增加。而那些教輔類報紙為了降低成本,紙張、稿費等就會打折扣,拼湊、抄襲,質量低下就成為必然。還有,就是他們的營銷手段,致使授課教師、教研組長等以各種方法手段強迫學生訂購這些非法教輔類報紙。這些情況,特別是在縣鄉一級的農村學校,就越明顯。”
“需要政策配套。比如,一號多刊問題,教輔報紙應該與其他報紙區分對待,不能‘一鍋煮’。但最根本的還是靠教育自身的發展,回歸到教育本身,而不是大家都變成升學的奴隸。”
對教輔類報紙而言,這是一段不明不白,糊里糊涂的過渡期。
對照2005年公布的《報紙出版管理規定》,“一號多版”顯然是違規,而《郵政報刊簡明目錄》則又顯示,一種刊號下的郵發代號多的竟多達幾十種又成為一種不言自明的行規。
“這實際是一種默認,每一個版本都有一個郵發代號。因為申請郵發代號,一般都要先得到出版部門的同意,至少是三方得到一種‘默契’,然后郵局才可同意。(可能有的地方手續也不太全的)”諸榮會告訴記者。
而這個問題,全國教育教輔類報紙審讀中心同樣需要面對。
“從2004年起,全國教育教輔類報紙審讀中心開始對新聞出版總署正式批準出版的教輔類報紙進行強制性質量檢查,我們就向新聞出版署反映這個問題。”全國教育教輔類報紙審讀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一號多刊,這是一個存在的事實。署里也一直調查探討怎么解決這個問題。現在的情況是,沒有一刀切,完全否定。
要么生存,要么離開。兩難境地怎么解決?湖南教育報刊社《初中生》編輯部副主任楊青認為,這種狀況的改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一方面,只要高考存在,教輔類報紙就有存在的理由;一方面,它需要出版界的改革和市場的篩選。”
新聞出版的改制正在進行中。楊青相信,在一些新聞出版集團的成長過程中,必然會出現旗艦式的單位。而報紙的兼并、重組不可避免。與此同時,也會打破目前無序的競爭局面,它們也會比較從容,從而制定更加長遠、更符合人們需求的教輔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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