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2月12日訊 (海都記者 林養東 通訊員 何遇舟)去年9月,莆田一男子蔡某將省級二級保護防風固沙林的15株木麻黃樹砍掉,造成生態環境功能損失,重新恢復至防護功能成熟初期需要12年。
近日,秀嶼區檢察院以蔡某涉嫌盜伐林木罪提起公訴,同時鑒于其盜伐林木的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資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蔡某補植木麻黃150株,管護3年,并賠償林木損失等。
這是莆田市首例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去年9月的一天上午,蔡某攜帶電鋸到秀嶼區平海鎮一集體所有的木麻黃防護林中,擅自砍伐木麻黃樹15株,價值1685.8元。蔡某在現場截段時,被秀嶼區農業局工作人員當場查獲,當日被莆田市森林公安局抓獲。
在庭審現場,蔡某表示認罪,他稱因自己文化水平較低,對砍伐防護林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現年紀較大,對此后悔不已。
經鑒定,蔡某盜伐的林木范圍1.8畝,除直接損失外,其還造成生態功能損失20356.1元。該木麻黃被砍伐后,重新恢復至防護功能成熟初期需要12年時間。
檢察院認為,蔡某不僅應承擔刑事責任,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請求法院判令蔡某補植木麻黃150株,并管護3年;賠償林木損失1685.8元,生態環境功能損失費20356.1元,鑒定費6000元。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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