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2月11日訊 (海都記者 唐明亮 通訊員 黃艾婧 王琳琳) 為獲得利益,莆田的淘寶賣家林某,竟在網上違法售賣迷幻、催情等藥物,其售賣的藥物未經國家批準銷售,致使人服用后發生昏迷,被緊急送醫。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訴。
今年8月初,浙江省龍泉市公安局接到兩名女性報警稱,她們在KTV里喝酒時疑似被人下了藥。經追查,公安抓獲劉某、陳某二人(另案處理)。劉某、陳某供述,他們通過淘寶向被告人林某購買“夜色”等迷奸藥,買完后為了試藥的效力,到KTV里找了兩名女子陪酒唱歌,趁她們不注意的時候在酒里下了藥,這兩名女子喝了酒后即刻昏迷了過去,劉某、陳某見情況不對,便將兩名女子送往醫院。目前,劉某、陳某因強奸罪已獲刑。
經查,藥的賣家是林某,莆田人,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賣一些迷幻、催情等違禁藥物,先是通過淘寶、微信尋找貨源,后在自己的淘寶店鋪和微信朋友圈做廣告,每件藥物加價50到100元不等賣出。
經林某交代,僅在2017年下半年,他就銷售了100多單,非法獲利1萬多元。案發后,警方在林某租住處搜查到其銷售的藥水,經鑒定,檢測出賽庚啶成分。含該藥物成分的藥品必須經過國家檢驗批準后方可銷售。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藥物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按假藥論處。故林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假藥而予以銷售,其行為涉嫌構成銷售假藥罪。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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