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5月12日訊(海都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 鄭云林)5月9日,在仙游縣經營食雜店的李某收到一張罰單,其被榜頭市場監督管理所沒收外包裝無任何標簽的“永泰李干”10包和違法所得10元,并罰款5000元。
3月29日,榜頭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對壩下街藝園路的李某經營的食雜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待售的10包“永泰李干”外包裝無任何標簽。經查,李某于去年底從鯉城街一經銷商處購進外包裝上無任何標簽的“永泰李干”20包,進貨價和銷售價分別為13元/包和14元/包,其中10包已經售出,獲利10元。
李某采購這些“永泰李干”,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以及其他合格證明。執法人員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李某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進行了處罰。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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