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愛玩惹的禍,發現上當時悔恨已晚;目前誘奸女童的中年男已被起訴
N本報記者 黃凌燕 通訊員 趙勁松
本報訊 一通從上海打來的電話,讓仙游的李先生擔憂不已。電話中,年僅13歲的女兒哭訴,她被帶到了上海,很想回家。李先生匆匆趕往上海,兩天后,他找到女兒李某,并把她帶回家,而此時,女兒已經懷孕了。獲悉這一切,李先生一家蒙上了深深的陰影。
“怪叔叔”頻頻向小女孩獻殷勤
是誰向天真無邪的小女孩伸出魔爪?時間回溯到2011年7月份的一天,李某的表姐林某帶著她一起到溜冰場玩,同行的還有林某的男朋友黃某,及黃某的同事張某。當天,張某對李某獻殷勤,不僅教她溜冰還請她吃飯。那天之后,張某提出要和李某做朋友,為了方便聯系,他還先后買了兩部手機送給李某。
林某知道兩人有來往后很擔心,表妹未成年,還在上學,而張某已經33歲了,他們之間根本是不可能做朋友的。她多次勸說李某和張某,但表妹表面上同意,私底下仍然偷偷地和張某來往。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怪叔叔”原形畢露
2011年10月底的一天,張某帶著李某來到自己打工的石場。當晚,在張某花言巧語的誘騙下,兩人發生了關系。第二天,李某繼續跟著張某去網吧上網,當晚又在一家不知名的賓館過夜并發生關系。第三天,張某提出要帶李某去外地游玩,李某也同意了。
隨后,兩人先在泉州住了兩天,然后又去廈門,最后來到上海。其間,李某提出要回家,可遭到張某的拒絕。為了防止李某和家人取得聯系,張某還把送給李某的手機收走了。在上海期間,李某趁著張某外出的時候,偷偷用公用電話向父親打去求救電話,這才脫離了魔爪。
小女孩懷孕爸爸媽媽很痛苦
聽了女兒的遭遇,李某的父母又驚又怒,當下就向公安機關報案,并把女兒送到醫院檢查。讓他們感到震驚的是,檢驗報告上顯示,女兒已經懷孕了!想到尚未成年的女兒遭遇這樣大的變故,想到以后的日子,李先生夫婦感到很無奈。
目前,張某已經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該案經由仙游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后,已依法提起公訴,現已移交法院進行起訴。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為,或者故意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為強奸罪。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以強奸論罪,從重處罰。
責任編輯:林勇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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