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李偉強 通訊員 林亞偉
本報訊 找來幾個同伙,擺上一個攤,掛著某公司促銷員的牌子,當街行騙。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李某以詐騙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00元,法院同時責令其退還贓款人民幣5050元于被害人。
2011年3月1日下午,李某伙同同案人“李甲”、“鄭乙”等人在一喧囂的路邊擺攤,謊稱自己是某化妝品公司的員工,在莆田舉行抽獎促銷活動。當天,王某正好路過,李某便上前塞給王某一包洗發水,并拿出一張有獎促銷單,向王某介紹抽獎規則,除了抽到“羊”字的“抽獎卡”要花人民幣100元錢購買洗發水外,抽到其他的生肖都會有不同額度的獎金,中獎概率極高。見王某還在猶豫當中,同案人“李甲”、“鄭乙”等人假裝路人抽中有獎生肖,慫恿、誘騙王某參加抽獎。隨后,王某同意參加抽獎,他先后4次都抽到“羊”字“抽獎卡”,被李某等人騙走400元。同年3月31日上午,李某再次伙同“李甲”、“鄭乙”等人在同一地點擺攤,采用同樣手段,騙走蘇某200元。之后的5月到7月期間,李某等人以上述同樣方式騙取他人現金不等,共計人民幣4450元。
責任編輯:林勇慶
- 最新莆田新聞 頻道推薦
-
女子飯店內從事性交易 嘲笑男子性功能慘遭割2016-10-16
-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 130名兩岸師生探索閩南文化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