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將于10月25日至11月6日暫停涉稅事項,系統升級后將啟動新版發票,舊版有獎發票兌獎日期截止至2012年1月31日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陳盛鐘)記者昨日從市地稅局了解到,福建地稅綜合業務管理系統將于11月7日0時起在莆田上線。為確保納稅人順利辦理各項涉稅事宜,市地稅局發布公告稱,因系統切換的工作需要,市地稅系統將在10月25日至11月6日對外暫停辦理有關涉稅(費)事項。
停辦五險相關業務
公告指出,為實現與國家稅務總局金稅三期工程對接,推進系統整合升級,提高辦事效率、優化納稅服務,按照省統一部署,福建地稅綜合業務管理系統將在11月7日起在莆田上線。因該系統切換的工作需要,自10月25日起至11月6日止,對外暫停辦理有關涉稅(費)事項。
請急需辦理有關涉稅(費)事項和領購發票的納稅人在10月24日前辦理。10月20日起至11月6日止停開繳款書,之前已開具稅收繳款書未繳納的納稅人請在10月21日前繳清稅款,未繳清的需在11月7日后重新到稅務機關開票繳款。
10月25日至11月6日,將暫停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登記、變更、注銷,以及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領取《電腦編碼申請表》的業務;暫停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含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申報繳費業務。
今年11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應在10月24日前結清費款;擬于10月份繳納工傷團體險的施工企業,可提前到社保部門辦理申報審批等相關手續,并于10月24日前結清費款。
舊版發票逾期兌獎按棄權處理
與此同時,公告明確,從11月7日起,將啟用新版《福建省地方稅(費)綜合申報表》、《福建省地方稅(費)臨時納稅業務申報表》、《福建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發票領購簿》、《發票驗舊情況報告表》、《發票繳銷登記表》、《企業印制發票申請表》、《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表》。
11月7日起,還將啟用2011年版“通用機打發票”,新舊住宿業機具開票系統將并行半個月,舊版住宿業機打發票開票數據可在11月15日前上傳,11月20日前繳銷空白發票。
公告還提出,10月24日前,建安總包人要對所有分包發票進行發票驗證;建安自開票納稅人以及不動產自開票納稅人和留存2009版之前發票的納稅人,要到所在地辦稅服務廳辦理發票的報驗、驗舊和繳銷等,自11月7日起重新領購新版發票。
舊版《福建省莆田市服務業有獎定額發票》兌獎截止日期為2012年1月31日。負責代為兌獎的有關服務業納稅人或已中獎的消費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兌獎手續,逾期沒有兌獎的,按棄權處理,不予兌獎。
從11月7日起,主管地稅機關在房產和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雙方所應繳納各項稅費完稅后,統一為權屬轉移雙方開具《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作為房產交易部門、土地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的憑據之一。取消原《稅收通用完稅證》、《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耕地占用稅免稅證》、《契稅免稅證》、《不征收契稅(耕地占用稅)證明》,以及轉移方相關的完稅證明。
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納稅戶,應在10月28日攜帶相關審批或備案材料,到所在地辦稅服務廳辦理補錄手續。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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