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海灘燒烤的旺季,壇南灣每年都會吸引大批游客前往,或是露營,或燒烤、或舉辦篙火晚會,當活動結束后,周邊散落著炭渣、塑料瓶、零食罐等垃圾,看上去是那么地礙眼。這已成了管理機構、執法部門的最頭疼的事。
在沙灘的入口處,一塊“海灘禁止燒烤”的警示牌安靜地豎立著。那么,這處沙灘上的燒烤行為,到底有沒有部門來管呢?
壇南灣景區管理處
只有管理權卻無執法權
昨日,記者再次來到壇南灣景區。15時,海灘已經匯聚了不少商販和游客。一些商販在沙灘上搭起簡易帳篷,出租泳具、烤架及食品等。數輛移動餐車更是堂而皇之地開到沙灘上,開始售賣。與此同時,部分桌椅已經擺放在沙灘上,個別游客在為燒烤做準備工作。記者發現,沙灘雖經過保潔人員的清理,但仍有不少垃圾殘余,顯得十分礙眼。
靠近海水的沙地上全是燒烤攤, 人流絡繹不絕
“沒辦法,我們只能對商販和游客進行口頭勸導。”壇南灣景區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有管理權,而無執法權,因此收效甚微。
記者了解到,在壇南灣經營燒烤及租賃業務的商販多為附近的村民。商販們的活動時間多為晚上7點至凌晨,特別是周末,游客密集,商販也隨之多起來。一旦遇到管理人員和鄉鎮、綜合執法局聯合執法,商販便驅車離開,等執法人員離開后,商販又紛紛回到海灘擺攤,和執法隊伍打起了“游擊戰”。
面對景區管理處工作人員的勸導,游客小吳表示,自己并非無動于衷。“雖然明白燒烤會對環境造成破壞,但我們來海邊玩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在沙灘上燒烤,不讓我燒烤我還來干嘛?”工作人員表示,大部分游客都和小吳持同樣的心態,也讓他們的勸導工作難以施展。 最讓景區管理人員頭痛的,除了這些商販外,還有沙灘的衛生狀況。每天,沙灘都有5至8名保潔人員對沙灘上的垃圾進行清理,高峰期甚至要十余名保潔人員才能保障沙灘的環境衛生。
執法部門:商販“打游擊”執法陷兩難
記者從區旅游局獲悉,壇南灣在1994年的時候就被國務院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2006年1月被列入國家自然遺產名錄。那作為風景名勝區,衛生環境豈能放任之,那么,這些應該由誰來管理?誰來執法?
區綜合執法局城市管理支隊支隊長林傳國表示,如果壇南灣定為風景名勝區。那它的管理要由旅游局負責,因為旅游局有執法權。“在治理一些亂象的時候,需要綜合執法局配合,我們一定全力配合。”林傳國如是說。
他表示,海灘管理處雖然沒有執法權,但是有管理權,遇到需要勸說勸離的必須執行到位。“以往我們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我們到現場對商販進行勸說,他們都表示認同,但是等執法人員一走,他們又回來照常營業,很多商販都是通宵經營,這給我們執法帶來非常大的難度。”
去年,壇南灣的管理被劃入區旅游發展公司,那對于海灘的治理是否有相關的規定和辦法呢?區旅游發展局主任科員黃健告訴記者,關于《平潭島沙灘管理辦法》已經上報管委會,辦法中的管理參照了很多外省的經驗,目前管理辦法還未通過審批。
另外,他還談到,《海灘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修編還沒有出臺,暫時不能按照平潭風景名勝區的規劃來處理。
律師:必要時可給予警告清除
管理部門無奈,執法部門執法難,那美麗的海灘就要因為“兩難”現狀的問題不了了之嗎?對于國家級的風景名勝區,法律有沒有相關的保護規定呢?
福建鼎軒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韓鴻說,2015年福建省關于《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出臺,里面就提到風景名勝區內嚴禁從事破壞海灘環境等活動,其中有規定在海灘上從事飲食類經營性活動需要經過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和食品監管部門批準,如果名勝區明令禁止不能從事那就堅決不能設點擺灘。“有些風景名勝區明令禁火,如果在禁火區燒烤,會受到行政處罰,發生嚴重后果的,將要承擔刑事責任。”
對于景區設有管理處的機構,她表示,可以根據景區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對于個人燒烤等影響景區環境衛生安全的行為,工作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清除。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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