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展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昨日,區黨群工作部、區臺灣工作部和區教育局3個單位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領到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以下簡稱統一代碼證),成為全區首批領到統一代碼證的單位,標志著我區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發證工作啟動。
據悉,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后,機關、群團原來9位數字(或字母)的組織機構代碼將變更為18位數字(或字母)組成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機關、群團將擁有和事業單位、企業、社團同樣式、同標準的“數字身份證”。
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負責人卓毅介紹,統一代碼制度改革啟動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再給機關、群團辦理《機構代碼證》,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為機關、群團發放統一代碼證。
“隨著商事主體登記‘一證一碼’改革的深化,發改委、中央編辦等部門聯合制定《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在全國推廣開來,我區緊隨改革步伐,啟動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發證工作,這是簡政放權的一種體現,也大大降低了社會成本。”卓毅說道,改革后,多碼改為一碼,多次辦理改為一次辦理,簡化了辦事手續。統一代碼證由機構名稱、機構性質、機構地址、負責人和賦碼機關等部分組成。
統一代碼證的右下方還附有一個二維碼,用手機掃一掃,就會出現統一代碼證的所有信息。“統一代碼就相當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證號’,機關、群團的登記證照就是統一代碼證,并加二維碼防偽標記,便于公眾進行信息比對和身份甄別。”卓毅說,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可實現信息共享和利用,加快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據介紹,我區將在今年10月前全部完成各級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初始發放工作。而在2017年底前的過渡期內,組織機構代碼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并存,過渡期結束后,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將無效。
此外,事業單位的證照登記制度也做了相應改革。新版“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由原來的“事證第+12位數字”改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8位數字”,并改用二維碼防偽標記。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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