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網10月30日訊(平潭時報記者 王超 通訊員 康曉嵐 文/攝)為進一步加強監管,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近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興福興超市與潤和超市推出“首問制度、賠償先付制度”服務舉措。當消費者在這兩家超市內購買商品或由這兩家超市代購的產品出現質量與服務問題時,無須與商家“扯皮”,直接與超市方聯系。由超市方先行向其賠付。
“這兩家超市試行這項措施后,在超市中消費的顧客遇到產品質量問題等糾紛,當天就能在服務點獲得先行賠付,不會像以前那樣到處被踢皮球,找不到責任主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負責人張祖明說。
據張祖明介紹,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收服務導致合法權益受損時,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進行維權,該經營者必須依法承擔首問責任,不得推諉。若出現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故意拖延處理或者無理拒絕賠付,由商場、市場和平臺經營者向消費者進行賠償先付,然后再依法或者依約向有關銷售者、服務者再進行追償。
對此,市民小楊表示非常看好這項政策。因為自己在去年2月份,就遇到過商家相互推諉的情況。“我當時在超市購買了一套茶盤,才使用幾天,就發現茶盤燒水功能壞了,我就直接找到了銷售的超市。”小楊說,“沒想到超市竟然要我自己與廠家協調,讓我十分惱火,如果那家超市也有先行賠付的政策,那就不會這么麻煩了。”“下一步,我們還將不斷完善該制度,鼓勵更多具備條件的經營者建立起賠償先付制度,將這項政策推廣開,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張祖明說。
責任編輯:曾潔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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