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和縣紀委通報2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例,兩名干部因管理不到位受到追責。
2014年,鎮前鎮鎮前村支書宋陳新、村主任宋愉文虛報18戶危房改造農戶信息,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4.4萬元。時任鎮黨委統戰委員、分管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項目的許丹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未正確履行“三資”監管職責,信息審核把關不嚴,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近日,政和縣紀委給予許丹誡勉談話處理。
政和縣林業局駕駛員劉麟8次在周末時間公車私用,林業局已對其行政記過。縣紀委多次檢查發現,林業局公車未按要求定點停放,公車管理不規范,縣監察局給予負責車輛管理的林業局辦公室副主任繆伙輝行政警告處分。林業局局長、黨委書記張勝安作為主要領導,未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公車管理不到位,近日受到縣紀委誡勉談話處理。
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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