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網絡餐飲違法違規五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公布旨在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發動社會共同參與監管,對違法違規經營者形成有力震懾。(泉州晚報記者 陳云青 通訊員 黃麗萍)
案例1 小餐館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
7月15日,晉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檢查發現,晉江市梅嶺文能餐館經營場所廚房操作間的垃圾桶未加蓋,廚房墻面有嚴重霉斑、污垢,廚房門窗、天花板破損;一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員工未辦理健康證。經責令改正后,當事人仍拒不改正。商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監管部門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25000元。
案例2 小吃店制售含有日落黃飲料
6月30日,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石獅市蔡海燕小吃店制售的飲料“暴打渣男綠”進行線上監督抽檢。經抽樣檢驗,商家制售的該批次飲料日落黃項目不符合相關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調查,商家加工制作該批次食品過程中未添加日落黃,其用于加工制作該批次食品的原料標綠奶茶粉經抽樣檢驗,日落黃項目實測值為0.18克/千克。因此,該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為食品原料帶入導致。商家采購上述食品原料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該商家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的行為,以及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的行為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監管部門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300元,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案例3 烤肉店使用超過保質期原料
5月18日,南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依法對南安市水頭車海月烤肉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商家經營使用的辛拉面(香菇牛肉面)已經超過保質期限,且無法提供供貨商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
商家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原料,且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監管部門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并沒收涉案辛拉面(香菇牛肉面)48包,沒收違法所得84元,并處罰款50000元。
案例4 蛋糕店加工區衛生不整潔
8月17日,永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整治網絡餐飲“臟亂差”現象專項行動中,檢查發現永春縣羅森米亞蛋糕店存在加工區衛生不整潔,加工區內垃圾桶未加蓋,工作人員著裝不規范,加工區和食品倉庫不分等問題。執法人員隨即下達當場處罰決定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永春縣羅森米亞蛋糕店限期改正問題。
8月26日,監督部門對當事人進行“回頭看”檢查,發現商家未對部分問題進行整改,商家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罰款5000元。
案例5 服務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
8月3日,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潤仟祥快餐店部分從事加工制作、傳菜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未規范佩戴清潔的口罩。經查,該商家存在因相同違法行為被責令改正后,仍未嚴格落實佩戴清潔口罩規定的情況,其行為違反《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的規定,依據《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監管部門對商家處以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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