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
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表示,征求意見稿和正式的發布稿有三大區別:
第一,正式發布稿進一步明確了網貸機構的監管體制安排 適度監管 協同監管的理念,中央部門和地方機構雙負責,地方人民政府的監管部門負責、機構監管、備案登機 風險防范。
第二,進一步明確了網絡借貸機構的定位,信息中介機構。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許設立資金池;小額分散的金融模式、客戶定位,主要為傳統金融機構滿足不來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小額分散的資金需求;網絡借貸機構的經營活動必須在線上,線下不得從事營銷活動和虛假宣傳;第四,充分利用技術手段,資產端資金段合理定價;網貸機構應該堅持專業化經營。
第三,互聯網金融協會中的網貸專業委員會就是網貸的專業自律組織。
責任編輯:莊婷婷
- 最新銀行新聞 頻道推薦
-
央行兩日凈回籠近3000億 國債期貨開盤直線走2017-01-06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