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車停靠時,前后車輛幾乎沒有停下等待

路遇大貨車,它不讓行,校車只得停下讓其先行
關注理由:國務院公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4月10日已正式生效。根據《條例》,載有學生的校車享有路上“優先權”。
現在福州已上路的校車是否享有“優先權”?昨日,記者上路跟隨一輛校車體驗發現,極少有車輛主動避讓,甚至校車還要被迫去避讓別的車輛。警方坦言,目前我省尚未出臺該《條例》的實施辦法,應避讓校車的具體情況尚未明確。由于受限技術手段等原因,對不主動避讓校車的,開罰單有難度。
記者體驗:一路40公里開下來幾無車輛避讓校車
昨日下午4時許,福州福馬路紅光路路口,記者跟上一輛校車,開始了40公里的體驗。
該校車車身噴成了醒目的黃色,在車頭還安置了學校的線路牌,車上還有不少小學生坐在座位上,可是這樣明顯的校車在路上卻絲毫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校車第一次停靠,是在鼓山下院環島附近,校車先是亮起了雙閃燈,然后靠右邊減速慢行,停靠了下來。記者注意到,路面為雙向四車道,那么意味著,校車停下來的時候,不但緊隨在后面的車輛要停下,隔壁車道的車輛也要停下等待,相當于這條路的交通要暫時被停止。
雖然記者的車跟在后面停了下來,可旁邊的車輛卻絲毫不在意,仍然加速超車通過。校車短短停了二十幾秒,就有三四輛大大小小的車輛飛馳而過。
車輛繼續前行,走了一段后,又停靠了兩次,仍然沒有車輛停下等待,都是加速離開。而根據《條例》規定,校車停靠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禁止鳴喇叭,不得超越。
緊接著,校車沿著福馬路來到了鼓山隧道,在隧道里,校車保持著每小時50公里的速度平穩通行。可是后面的車子不干,先后有3輛小車,2輛大車在隧道內違法超車,其中有2輛小車還強行超越校車,逼得校車剎車減速。
在一個小時的體驗過程中,校車共停靠6次,并道2次,左轉過路口1次,幾乎沒有車輛主動避讓,讓校車優先通行。
校車司機:開好校車不容易
“為了孩子們的安全,都是我們在主動避讓機動車。”福州一校車司機言語中透著無奈。
該司機介紹,其實開校車責任更大,壓力更大。因為車上坐的都是小孩子,有的時候小孩子在路上沒什么耐心,容易互相打鬧,如果車子出現急剎車等情況,就怕小孩子出問題,所以校車司機一般都寧愿慢一點,多等幾分鐘,不愿意跟私家車搶。
警方釋疑:避讓校車的情形
《條例》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不避讓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可是該《條例》中,除了明確說明校車靠邊停靠時,校車所在車道和隔壁車道的車要停下來等待之外,并沒有明確說明該如何避讓校車。
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現行的交通法規中有三類讓行規定。第一類是行駛方面,例如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等。第二類是特種車輛方面,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其他車輛應當主動讓行。還有一類則是對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的車輛應當主動讓行,比如公交車。
福州市公安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道路通行優先權,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而《條例》中說明機動車要主動避讓校車,那么實際上將校車納入了特種車輛行列。
針對最新公布的《條例》,該負責人介紹說,目前的《條例》是全國性的,各省還要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不過類比特種車輛,如何避讓校車還是可以有一些參照方法的。
首先,加塞肯定是不避讓校車。該負責人介紹說,如果校車在正常地等待紅綠燈,或者緩慢排隊通過交通滯留路段,其他機動車突然從側面強行插隊,擠到校車的前面,這種行為一定會被認定為不避讓校車。
第二,一些讓行規定。在道交法里,明確規定,轉彎車輛和直行車輛交會時,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先行。同樣,環島內車輛通行權大于環島外車輛的通行權,以及主干道車輛的通行權,大于次干道車輛的通行權。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許多司機并沒有注意到這點,還是互相搶道。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校車身上,那么不論是轉彎還是直行,必須讓校車先行,違反了就應該被認定為不避讓校車。
第三,交會車通行。往往校車會運送學生走一些鄉村公路,如果路面寬度不能滿足兩車正常交會,那么其他車輛應該主動避讓,首先讓校車通過。
但是,該負責人也坦言,按照執法實踐,“避讓與否”取證較難,現場稍縱即逝,由于技術原因,難以取證,執勤民警很少對此開出罰單。如因社會車輛明顯與校車頂牛,造成嚴重后果的,警方可以罰款200元。同時該負責人也建議,可以像公交車一樣,在校車上安裝攝像裝置,拍攝車輛不避讓校車的違法情況。
如何辨認校車?
經過前一陣的排查,全省不合格校車、不合格校車駕駛員已全部整改,嚴禁上路。目前上路的校車均在警方和教育部門備案,車身均涂刷黃色油漆,還在車頭位置放置校車線路牌,并標示“校車”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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