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生,偽造房產證詐騙數十萬元。昨日,導報記者從集美區法院獲悉,大學生陳某因涉嫌詐騙已經被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起訴,2008年1月至4月期間,陳某用偽造的兩處房產證件,騙取被害人林先生的信任,誘使林先生多次借款將近20萬元。拿到錢后,他斷絕了同林先生的聯系,并開始惡意逃匿躲藏。
2008年2月底,陳某又故技重施,將已出租給他人的上述房產,再轉租給被害人賴先生,在收取了5萬元租金后,同樣斷絕同賴先生的聯系,杳無音信。
2010年3月,陳某向漳州某汽車租賃公司租賃了一部價值約9萬多元的轎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登記證,向他人抵押借款。他根本就沒有按約歸還車輛,隨后也斷絕了同該汽車租賃公司的聯系。
2011年4月8日,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陳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認為,陳某采用虛構事實的辦法,騙取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48250元,數額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陳某又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40798元。因此,陳某犯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應當數罪并罰。
目前,集美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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