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昨日下發通知,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在原有涉農專業及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的基礎上,進一步將中等職業學校一年級所有正式學籍學生納入免學費范圍。
據悉,免學費政策的實施范圍,包括在我省境內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設立的各類中職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高等學校附屬的中專部、中等職業學校等。所有接受中職教育的有正式學籍的一年級學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所有專業,都能享受免學費政策。
除一年級學生外,三年級(指頂崗實習學年,包含二年制二年級)免學費實施對象為:經認定頂崗實習困難專業的正式學籍全日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年級免學費對象(不含二年制二年級學生)為: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涉農專業學生(含非全日制)。
據了解,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學費收入減少的部分,財政核撥的補助資金為主要彌補經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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