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公關主任的阿菲,懷孕32周了也不敢請假,繼續斗志昂揚地“飛”往各地組織客戶開會。上周她想從廣州飛上海,卻被要求出示一份醫院開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到底孕期能不能“飛”?
A飛行中噪音、振動和太陽輻射
專家答疑:偶爾“飛”,對胎兒影響不大
飛機起飛和降落時機艙壓力改變、高空飛行時氧氣濃度和空氣濕度均較陸地上低,這些特殊的飛機內環境,加上妊娠期生理改變,會導致孕婦出現心率增快,血壓升高和有氧代謝能力的明顯下降。但在正常情況下,孕婦只需要通過深呼吸就完全可以代償,為胎兒提供足夠的氧氣,不必太擔心。
當然,若孕婦長期在飛行過程中暴露于噪音、振動和太陽輻射中,確實可能有流產的風險。2009年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指出,孕婦在整個妊娠的40周內最大的太陽輻射暴露量應限制在1毫西弗以內,而即使乘坐最長線路的國際航班,乘客一次性的太陽輻射暴露量也不足最大限制量的15%。因此,孕期內偶爾乘坐飛機,所受到的噪音、振動和太陽輻射產生的對胎兒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B安檢中有X射線
專家答疑:安檢門無害,別靠行李檢測儀太近
通過機場的安全門時,需要接受一些儀器的安全檢測。安檢門和手持式儀器是通過感應電流檢測金屬的,對孕婦無害。而行李檢測儀則是一種特殊的X光機,有少量輻射,但也是符合安全標準的,注意不要靠得太近就行了。
C整個孕期都不能“飛”嗎?
專家答疑:孕13-32周之間“飛”風險較小
根據航空公司規定,懷孕32周之前可以乘坐飛機;懷孕32周以上、不足36周需要一份在乘機前72小時以內由醫院開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并辦理乘機醫療許可方可乘機;懷孕36周以上不允許乘機。
以上是航空公司的限制,而從醫療角度說,懷孕中期(13-32周)的孕婦,屬相對穩定時期。在這個階段,大多數孕婦孕吐的癥狀已經消失,流產和早產的風險也較其他孕周低,所以孕13-32周乘坐飛機風險很小。如果懷孕13周之前和懷孕32-36周之間需要乘機,最好征求婦產科醫生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后再決定。
8類孕婦最好不要“飛”
有以下情況的孕婦在妊娠任何時間都不建議乘坐飛機:
一、孕婦曾有自然流產史、早產史、宮頸閉鎖不全史或下肢靜脈栓塞史;
二、本次妊娠為宮外孕或未完全排除宮外孕;
三、出現嚴重的早孕反應或先兆流產癥狀;
四、子宮先天異常或胎盤位置異常;
五、雙胎或多胎妊娠;
六、先兆早產;
七、有內科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嚴重貧血、氣喘、癲癇、靜脈炎、暈動癥等;
八、通過輔助生育技術如人工受精、試管嬰兒受孕的孕婦,最好不乘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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